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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被开2张罚单 事主缴清包括逮捕令

    (金宝5日讯)“拒签收罚单被开第二张,出版商不满交警诬蔑闯红灯”案;事主黄志源今日(周一)没出庭抗辩,原来他于7月26日一次过缴清6月4日的两张罚单及2015和2016年的逮捕令罚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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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报》记者联络黄氏及留言Whatsapp给对方以寻求回应。直到截稿为止,Whatsapp显示他已读取信息但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金宝警区主任哈斯仑警监较后向《中国报》记者证实,黄氏于上述日期缴清4项罚单。他于2015年12月8日退车时引发车祸,及2016年2月23日没有在车道行驶,因此拥有2项由怡保警区发出的逮捕令罚单,他在2019年6月24日被带往怡保交通法庭。

    黄志源
    黄志源可就不满交警的指控,出席金宝推事庭抗辩,惟他没出席。

    事缘黄志源(57岁,印刷商)于6月4日到金宝拉曼大学(优大)接送女儿返回怡保,回程时在金宝新街场大学路朝峇都西娜路附近的红绿灯,遇上警方路障及被截停,后者指黄氏闯红灯。

    黄氏否认犯下相关错误因此拒签收罚单,而遭交警开出“不签收POL257通知书”罚单给他。他就此事于6月15日在怡保双溪司南警局报案后,并在17日通过马华召开记者会。

    金宝警区主任哈斯仑警监于24日发文告指出,黄氏可就上述指控于8月5日(周一),到金宝推事庭进行抗辩,透过司法程序获得公平审讯。

    文告说,黄志源当时承认犯规及向交警求情不要发出罚单但不果,也不愿接下罚单及没签收罚单下欲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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