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副议长不应为权宜之计 倪可敏:应是议会体制改革部分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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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副议长不应为权宜之计 倪可敏:应是议会体制改革部分

    (怡保8日讯)民主行动党副秘书长倪可敏认为,第三副议长的职位不应只是成为政治上的权宜之计,而应作为议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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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新职位的设立必须与第二议事厅(second chamber)的设立同时进行,以更好的管理议会辩论的时间。”

    他强调,政府设立的第三副议长不是为了他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所有反对的声音。未来,谁在政府里都得实践这一点。它不是为个人而设的职位。

    倪可敏也是希盟执政期间的副议长及安顺国会议员,他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说,如果他们有决心,就需有一系列的改革,别为了政治上的权宜之计而制造一个职位,这是不正确。

    倪可敏
    倪可敏

    “它必须是合理及伴随着一揽子改革, 这意味着政府必须同意设立一个与主议事厅及第二议事厅。”

    “这显示国会不是行政机关一部分,它是独立,因此,它可以允许反对党议员担任副议长。”

    他说,若他再度受委副议长,就会提出10项改革议程。

    目前,国会下议院的副议长职,因为阿莎丽娜受委为首相的法律和人权特别顾问而腾空。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祖乃迪,曾于9月份期间说,政府正在探讨设立第三副议长的职位,并由反对党出任。

    不过,这需要修正联邦宪法57(1)(b)条文以允许从现有的2名副议长增至3人。

    ■协议没同意修宪增第三副议长

    倪可敏指出,国盟与希盟签署的协议中,没有同意修改宪法以增加第三位副议长的角色。

    他补充,他没有就国会和政府如何推进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政府提出的建议提出任何方案。

    不过,他认为,第三副议长与任何议会改革都相辅相成,并可协助政府更好的处理问题。

    “目前,我们的制度是在沙巴国会议员谈论斗亚兰的一条道路时,新山议员坐在那里听斗亚兰议员的问题。”

    “这岂不浪费时间吗?为什么不在第二个议事厅内提出来,然后让一位部长聆听,并提供解决之道?”

    ■新闻背景

    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早前有指第三位副议长不是政府与希盟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其中条件。

    慕尤丁在声明中说:“国盟认为,政府与反对党之间的合作,仅限于首相与希盟于9月13日签署的转型和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中同意的课题。”

    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于9月13日与公正党主席、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和沙巴民统党主席威弗尔,签署了关于转型和政治稳定的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着重在加强国家的冠病计划、体制转型、议会改革、司法独立、1963 年马来西亚协议以及成立指导委员会。

    根据同意的协议,政府承诺在明年中旬,即下届或第5届议会会议之前,实施3项重大改革,即是反跳槽法令、18岁选民投票及18岁选民自动登记,以及限制首相10年任期限制。

    协议中还包括各种议会改革,例如议会服务法案、恢復国会在财政和行政方面的自主权、确保政府和反对党医院在特别遴选委员会中的代表性的平衡,并确保特别遴选委员会人数均等,并由执政党及反对党国会担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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