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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62公斤大麻及161克马丸 3男女可能面对环首死刑下场
(视频拍摄:黄敬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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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14日讯)1男2女今天分别被控贩运62公斤大麻及161克马丸,若罪成唯将面对死刑,案定12月14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
3名被告分别是42岁印度籍男子纳拉亚南丶26岁的印裔女子希玛玛兰妮及17岁的印尼籍女子布特里阿德丽雅,他们今天是在怡保第一推事庭面控。
被告纳拉亚南被控在10月4日下午5时15分,在怡保某住家贩运62公斤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唯一刑罚为死刑。
另2名被告希玛玛兰妮及布特里阿德丽雅,控状指她们与另一名仍在逃者,於10月4日下午5时30分,在怡保某住家贩运161克马丸,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9B(2)条文判刑,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唯一刑罚为死刑。
此案主控是诺莎希拉副检察司,至於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R拉惹西格兰。
推事诺美拉蒂将此案定在12月14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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