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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媒认识未成年少女 1年后男子被控强奸她!
(太平21日訊)一名22歲失業男子,與未成年的13歲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以及讓對方為他口交,他今日被控2項性侵罪名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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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允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外,案訂今年2月21日過堂。
被告共面對2項控狀,首控狀指他於2021年12月24日下午5時至6時之間,在太平司南馬的甘榜油棕園的一輛豐田轎車內,與一名13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牴觸2017年與未成年兒童發生性關係(792)法令第14(a)條文。
次控狀指被告於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即讓受害人替他口交,牴觸2017年與未成年兒童發生性關係(792)法令第14(b)條文。
被告今日一身黑衣黑褲打扮被警員押往法庭面控,他沒有迴避鏡頭。
此案地庭法官為茜蒂諾萊達,主控官為花基米。
霹靂州總警長拿督米奧法立日前指出,受害少女尚在求學,一年前透過社交網站認識一名男性網友,兩人同樣來自司南馬。
少女的母親看到女兒的手機訊息內容,引起疑心,在追問下,始揭發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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