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父母遗弃沦人球 11岁女童求公民权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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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父母遗弃沦人球 11岁女童求公民权

    攝影:郭慧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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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绒22日讯)一名女童出世后便遭父母遗弃,沦为无国籍公民,如今11岁的她恳求政府批准发出公民权,让她继续在大马合法生活。

    谢欣慧在前保母谢明春(52岁)和代保母锺友萍(50岁)陪同下,今日向民政党霹州副主席拿督马秋明和州青年团团长王健心求助。

    谢欣慧(左3)恳求政府批准发出公民权;左起为王健心、谢明春、马秋民(右起)和锺友萍。
    谢欣慧(左3)恳求政府批准发出公民权;左起为王健心、谢明春、马秋民(右起)和锺友萍。

    王健心说,谢欣慧于11年前被缅甸籍生母遗弃在位于五条路新村的保母谢明春的家,生父生母当年随后也音讯全无。据村民告知,生父为大马公民。

    “育有4名子女的聋哑保母夫妇谢明春与丈夫张德美,也肩负起照顾小欣慧的责任,将她抚养长大,直至张德美于2020年6月在工地发生意外逝世,谢明春因无法再继续抚养谢欣慧,才于2020年7月将她交给退休人士锺友萍代为照顾至今。”

    他说,他早于数年前协助欣慧申获报生纸,解决求学问题,但国籍栏注明非国民,因此,欣慧虽能如其他小孩般上学,但无法享有其他小孩求学的福利。

    “谢欣慧自小就在大马生活成长,这是不争事实,五条路新村村民都可作证,因此,我将致函内政部长协助申请谢欣慧的大马公民权,让她可享有公民权,希望内政部长能安排会面时间,我将亲自带谢欣慧前往会面。”

    王健心认为,谢欣慧的案件与日前备受各界关注的“罗哈娜争取公民权”的案件相似,政府应正视及作出明智的决定。

    “内阁也应正视此类案件,讨论及修改宪法,让被遗弃在我国的外籍儿童有合法生存的机会,以更人道角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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