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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偷一起控 祖孙三代不认罪
(怡保14日讯)“祖孙三代入迷你市场偷窃”案;4名家庭成员今天被控在建筑物内偷窃及拥有贼赃罪名时不认罪,3名成年人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至于未成年的孙儿则获准以45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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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现年60岁的祖母妮拉、39岁的女儿英特拉、20岁都莱及17岁的未成年孙子,此案推事是莫哈末费特里将此案定在4月4日过堂。
首控状指4名被告在3月8日,下午5时至6时30分在布先喜州花园迷你市场偷窃总值900令吉各种物品,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
次控状指4名被告在同一天的6时30分,位于布先往打乞路的油站拥有贴上某超市标签衣服的赃物,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拥有贼赃);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1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哈那副检察司;4名被告代表律师为孙达拉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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