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佣疑云◢ 大臣:性侵案未定转交高庭前 杨祖强有责任出席州议会
(怡保19日讯)霹雳州务大臣办公室发表文告指出,在高庭就霹雳州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强奸一案,于本月13日入禀申请以转交高庭审理作出决定之前,杨祖强是有责任出席州议会,并且以州行政议员身分回答与其部门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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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强调,杨祖强是在刑事法典376条文下被控强奸,而杨祖强基于在法庭宣判他有罪前,他都是无辜的原则上,传达其欲返回履行其行政议员职务的意愿。
“因此,在目前尚等待高庭批准是否移交于高庭审理之际,杨氏将会继续履行其端洛州议员及州行政议员的职务。”
另一方面,被控性侵女佣的霹雳州行政议员杨祖强,其代表律师入禀要求将案件转交到高庭审讯,今早在高庭过堂;怡保高庭择定11月26日审理此申请。
怡保第三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拉兹,今早聆听双方陈述后,作出上述决定;他也谕令副检察司明天提呈答辩书,申请方在本月22日前回应副检察司,另外,双方必须在本月25日前,向法庭提呈书面陈词。
案中被告杨祖强今天没有出庭,仅其代表律师法汉一人现身,高庭并未有如早前般出现大批支持者。
杨祖强被控于今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在九洞美鲁拉也城的美鲁迪沙花园某住家楼上一间房间,强奸一名外籍女子阿琬(Awang),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者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一直否认涉案的杨祖强不认罪,获法官允准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杨祖强于8月23日被控上怡保地庭之后,分别于9月24日及10月22日过堂,案定11月11日开审。
辩方律师团于11月13日向怡保地庭申请展延案件及获批,地庭将杨祖强被控性侵印尼女佣案,定于12月5日过堂,以让辩方入禀高庭,将此案移至高庭审理。
律师团援引刑事程序法典417条文,通过电子入禀,申请将案件从地庭移至高庭审理,当中包括三个文件,即杨祖强签名的宣誓书、证明案件需要迅速处理的证书以及申请书。
辩方在入禀文件中,将提出2事项需要高庭作出决定,包括证人保护令的申请、及针对梁卓经不能成为辩方代表律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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