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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拿督商人 涉非礼3年轻女子 控10罪
(怡保3日讯)拥拿督头衔商人,今天被控10项非礼3名20岁巫裔女子罪名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及2名家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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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5岁的莫哈末汉丹,被警方押抵怡保推事庭时,一脸淡定及大方面对摄影镜头,唯在面控被押往扣留室等待保释时,才使用夹克遮脸。
摄影:潘慧娟
首控状指被告在7月29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30分在位于务边路的美丹务边霹雳州发展机构(PKNP)建筑物内的办公室内强行拉受害者的手及抚摸其肩膀,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第2至第10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天的早上9时45分至下午5时50分,在相同地点触摸次名受害者的手、从后熊抱及捉女子手抚摸其下体;第3名受害者则遭被告伸手进衣袖、摸右腿、前后拥抱、抚摸肚子、亲吻脖子、颈部及额头、抓手抚摸被告胡子及拉着女子手亲吻。
主控是苏妮达、鲁奴及莫哈末纳兹林副检察司,基于案中的受害者及证人一样,要求推事同期审讯10项控状,建议以5万令吉批准被告保外候审及不可滋扰受害者。
被告代表律师凯里拉瓦说,其当事人已婚及有2名孩子,不存在逃走的可能,推事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保释。
推事诺阿斯琳蒂安娜聆听双方诉求后,批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2名家人保外,同时不可滋扰受害者及交出护照,案定明年1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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