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男无钱更新驾照路税 躲避警方路障撞伤公众
(江沙19日讯)食物贩商声称受疫情打击无钱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才会开车躲避警方路障,并在被追捕时撞伤公众;他今日被控使用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与鲁莽及危险驾驶时,否认有罪。
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法庭择定案件明年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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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海扎(37岁),来自霹州和丰彼洛第3区(perlop 3),翻译员在念出控状后,被告一时无法答覆,地庭法官罗海达允许来自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律师比拉维要求,与被告再沟通后,才作出答覆。
(视频:梁展维)
第1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晚上7时在公主花园道路上,企图阻碍警务人员执行任务,并驾驶汽车倒退试图撞巡逻车,触犯刑事法典353条文(使用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2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约晚上7时,在江沙万浓路1公里处,驾驶的宝腾花蝴蝶国产车威胁公众安全,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的刑罚。
比拉维向法官求情,指被告因在疫情下没有生意做,零收入导致没钱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牌,并已离婚,要养育一名13岁的孩子,还有一名年老多病的母亲,即使要付保释金,也需向友人借。
他认为,两项控状其实是同时、同车,不应该分开提控,导致被告面对负担不起的保释金,也希望法官把保假释金降低。不过,主控官西蒂哈妮达认为,被告的举止威胁警务人员及公众,因此必需分开来提控。
法官罗海达最终允许被告的首控状以3000令吉,及第2控状以5000令吉,及各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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