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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加密货币有诈 2华裔男女被控

    (怡保11日讯)一对华裔男女被控3项涉及1万2867令吉30仙投资加密货币计划诈骗案,否认有罪,每人获准以4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上述2名被告于今早在怡保推事庭面控,推事诺拉兹琳丽雅拉娜也择定此案于4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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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籍男被告陈承新(译音,52岁),及女被告彭金瑶(译音,54岁)属朋友关係,来自波德申的女被告是家庭主妇,代表律师是马欣德;男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拉威。

    (本报黄敬疄摄)

    新加坡籍男被告陈承新(译音),在怡保推事庭面控。
    新加坡籍男被告陈承新(译音),在怡保推事庭面控。
    被控3项涉及1万2867令吉30仙投资加密货币计划诈骗案的女被告,否认有罪。
    被控3项涉及1万2867令吉30仙投资加密货币计划诈骗案的女被告,否认有罪。

    根据首控状,2人被控与另2名早于去年11月2日遭提控的人士,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1时45分,在万里望的一家银行欺骗一名许姓男子(51岁),让对方相信他们可以给予对方更高回酬的加密货币投资,最终让对方把4366令吉50仙汇入他们的公司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420条文,并与第34 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2名被告与另2名早于去年11月2日遭提控的人士,于2019年5月1日下午1时34分,在大和园一家银行欺骗梁姓女子(45岁),让对方相信他们可以给予对方更高回酬的加密货币投资,最终让对方把 5000令吉汇入他们的公司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420条文,并与第34 条文同读。

    第三项控状则指,2名被告与另2名早于去年11月2日遭提控的人士,于2019年5月1日下午1时48分,在大和园路 一住宅区欺骗梁姓女子(45岁),让对方相信他们可以给予对方更高回酬的加密货币投资,以汇入3500令吉80仙到他们的另一家银行户头去。

    基于男被告早前已在芙蓉法庭遭提控,并依程序缴付保释金,因此代表律师在为被告求情时,希望推事基于被告不是会逃避的人而把保释金减至每项控状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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