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援助品违反SOP 商家接1500令吉罚单
(和丰7日讯)儘管声称已经获得江沙(和丰)县署办公室的批准,但是和丰1名企业家于上个月在所开设“食物银行”分发食品时,遭警指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开出1500令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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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企业家是39岁的乌马巴兰,他希望警方能够取消这张罚单,因为他有证据,显示在开设食物银行前,曾向县署办公室的天灾行动控制中心(PKOB)申请,而有关官员指不需申请。
担任了12年警察的乌马巴兰告诉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FMT),为了帮到生活受到疫情影响的人士,决定筹集资金,建立“食物银行”,于是在5月31日,即全国大封锁实施的前一天,他写信给和丰警区政治部,请求许可。
“当我提交这封信时,政治负责人说他们无法批准我的申请,因为必须提交给天灾行动控制中心(PKOB)。”
他说,他当天去了江沙(和丰)县署的天灾行动控制中心,一名县署官员助理则说,“食物银行”不需要任何批准。
“据该官员指出,天灾行动控制中心,仅在该地区处于强化管制令 (EMCO)下才启动。”
“我想依循正确的申请程序,因为担心会招到警察刁难,无法设立‘食物银行’。”
乌马巴兰说,该中心的一名特别官员给他开了绿灯,并指会代表他通知警方。
“对方还对我说,只有在执行‘食物银行’计划,挨家挨户送餐时,才需要获得警察许可。”
他指出,在筹得足够资金后,他为6月5日在朋友餐厅外设立的“食物银行”购买了物品。
他说,在他们获准运作的短时间内,有22人前来领取食品,然后就离开了。
他指出,每个人都被要求使用他们的MySejahtera登记,并记录他们的体温。
“我们是上午10时开始运行,警察在半小时就到来了,并询问为什么那裡有这么多人?我们根据对方的要求出示证据,这批警员则说是接到和丰警区主任凯占警监的指示到来。
霹雳州总警察局长告诉“自由今日大马”(FMT),若是乌马巴兰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可以向县卫生局提出上诉。
他说,若是乌马巴兰仍不满意,可把此案带上法庭审判。
另外,“自由今日大马”有联繫和丰警区,惟未取得回应。
乌马巴兰指出,儘管已经作出解释,他和朋友是通过天灾行动控制中心或福利部批准,才分发援助品,但是每人仍接获各1500令吉罚单。
“这批警察说,因为我是筹办者,我的餐厅朋友是业主,而向我们开出罚单。”
他说,他们呼吁取消罚单,并正在等待县生局的回应。同时,希望会见和丰警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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