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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哆载女童触私处 学巴司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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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潘慧娟)
(怡保30日讯)印裔学巴司机被控2年前在骑乘摩哆载送10岁女童返家途中,在摩哆上触碰女童私处,今天在儿童性侵罪名下被控时不认罪,获法官准以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来自迪沙兵如花园的拉威占德兰(53岁),今天在怡保地庭面控后,被庭警押往法庭扣留室等待办理保释手续,案定9月25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在2019年8月6日下午1时至1时25分,骑乘摩哆载送当年仅10岁的印裔女童,从学校返回兵如丽雅花园住家途中,因触碰女童私处,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法案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的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同时,也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95(1A)条文下,接受警方至少1年及最多3年的监控。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瓦菲副检察司,他在被告面控后,向法官建议以1万令吉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为拿汀莎美妮求情时说,被告是低收入者,每月薪资做1400令吉,妻子因意外行动不便,其2名年幼孩子仍在求学,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毕斯拉耹听双方诉求后,准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在9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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