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演员 电影导演 助导 承认持有毒品
(江沙12日讯)被控涉毒的演员、电影导演及助理导演,3人今日在江沙推事庭,皆承认持有毒品。
男演员慕哈末尼占(28岁)、导演莫哈末拉迪夫(49岁)及助理导演赛夫扎德林(46岁),皆在推事莫哈末沙兹米面前,俯首认罪,皆需要缴付保释金与担保人,在12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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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演员慕哈末尼占于10月10日上午7时15分,在江沙公主花园一间住家内,被搜出持有1.15克大麻。
另外,导演莫哈末拉迪夫与助理导演赛夫扎德林,于同一天在同样地点,被搜出各别持有0.3克大麻及0.38克冰毒。
慕哈末尼占与莫哈末拉迪夫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又或两者兼施。
至于赛夫扎德林,则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又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努苏哈达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茵丹莎菲妮。
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向和慕哈末尼占与莫哈末拉迪夫提供6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而赛夫扎德林则是8000令吉的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
不过,代表律师茵丹莎菲妮则以3名被告,在管制令期间失去生计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
推事莫哈末沙兹米最后将慕哈末尼占的保释金定为3000令吉、莫哈末拉迪夫2600令吉、赛夫扎德林3200令吉,且每人需要担保人。
由于还需要等待3名被告的化学报告,推事官将此案择定在12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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