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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拥赃50令吉 工厂女工被判罚款80令
(江沙11日讯)1名工厂女工,因无法解释个人银行户头50令吉的来历,犯下非法拥有赃物罪名,遭推事庭判罚款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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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丝达燕蒂华(22岁,印尼籍)在华都牙也一间工厂上班,昨日在江沙推事庭认罪,遭推事莫哈末沙兹米罚80令吉,或监禁10天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7月27日下午4时15分,无法解释汇进江沙马来亚银行户头的50令吉来历,触犯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29(1)条文(非法拥有赃物),罪成可判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年,又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她向法官求情说到,因同样罪名多次遭到当局押往不同的地点接受调查。同时,她本来就在我国安分守己的工作,赚到的钱都寄回家乡养活家人,希望减轻刑罚。
根据案情,警方接获一名16岁少年投报,指在去年7月27日凌晨3时,透过某社交媒体结识到该名女子,过后就进行视频交流。
该少年随后遭女子勒索,若不想其裸体视频公诸于世,就必须汇钱到指定的银行户头;少年因无法转账更多款项给该女子,惟有向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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