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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及1少年 2周前轮奸未成年少女
(怡保29日讯)3男子及1名未成年少年,被控于2星期前性侵及轮流性侵一名未年成少女,4人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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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名男子分别是已于昨日被控的阿菲克(20岁)、慕哈末阿京(20岁)、莫哈末阿里夫(21岁),及一名17岁少年。
他们于今午被带往怡保地庭面控时,以手遮脸或低头,以躲避摄影记者的相机镜头。
其中慕哈末阿京与莫哈末阿里夫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17岁少年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而阿菲克获准以8000吉保释,案定9月2日过堂。
慕哈末阿京、莫哈末阿里夫与17岁少年是被控于7月14日,凌晨1时至2时之间,在和丰多温比花园一间住屋轮流性侵一名15岁11个月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流性侵);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10年至30年之间。
阿菲克则被控于本月17日,凌晨12时零1分至2时之间,在和丰甘榜布劳孟帝汶一间住屋里性侵同一名少女,触抵刑事法典第376条文(性侵),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10年至30年之间和鞭笞。
阿菲克于昨日也被控于本月16日凌晨12时30分,在怡保一家酒店性侵这名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性侵未成年少女),一旦罪,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打。
慕哈末阿京、莫哈末阿里夫与17岁少年的代表律师为孙达拉真,阿菲克的代表律师则是纳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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