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男女涉国际诈骗案 30人认罪缴罚款获释
(曼绒29日讯)83男女涉国际诈骗案;30名男女被告于今日被控以不存在的工作机会对民众进行诈骗,一致认罪,3名青少年被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其馀27人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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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30名男女被告年龄介于18岁至40岁,其中包括3名中国籍男子、4名本地华裔女子及23名本地华裔男子。
他们是于7月25日被捕,因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而于今早被带上曼绒推事庭面控;主控官为查案官诺基汉再也。
控状指30名被告是于7月25日清晨约5时45分,在红土坎某间公寓第12楼的民宿,通过124部手机、9部手提电脑及22部电脑,通过线上以不存在的工作机会对民众进行诈骗,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
在该条文下若被判有罪,将被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30名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以华语读出控状后,表明清楚指控并认罪。
该30名被告共同的2位代表律师沙菲沙烈和端阿里夫,以其中有3名被告年龄仅18岁至19岁,其馀被告则来自清贫家庭,皆因误信社交媒体平台的招聘,才涉及该线上诈骗案为由,而向推事要求仅罚款惩罚。
此外,沙菲沙烈也指该3名落网的中国籍男子,是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滞留在我国,为求储钱买机票回国,而误信社交媒体平台的招聘才涉案。
推事阿哈菲兹判处该3名年龄介于18岁至19岁的被告罚款3000令吉,其馀则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3个月及4个月代替;30名被告的亲友随后也各自缴付罚款,3名中国籍男子则转交至移民局接手处理。
警方依指示提控30男女
警方调查官阿米丽娅说,警方就该案件,共开了11个档案,但警方接获指示,于週五(7月29日)提控其中30名被告。
“警方于7月25日共扣押83名男女嫌犯,但我们接获的指示,是于週五(7月29日)处理其中1个档案,提控该30名以不存在的工作机会对民众进行线上诈骗,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的涉案男女。”
她披露,受骗事主非本地人,故无法以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提控该批被告。若在刑事法第420条文下被判有罪,可被判不少于一年或最高1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新闻背景
警方是于7月25日在曼绒区内10个地点,展开取缔行动,落网83名嫌犯年龄介于17岁至54岁,其中包括59名本地男子、14名本地女子、9名中国籍男子及1名中国籍女子。
初步调查显示,该诈骗集团是在红土坎某间公寓租用其中数间民宿,作为呼叫中心和员工宿舍,主要是通过线上诈骗外国人,警方不排除该集团是从其他地方迁移过来,相信已运作约2个月。
警方于7月25日延扣83人至7月27日助查;随后于7月28日要求再延扣3天不果,推事仅允许延扣多1天;警方于7月29日(週五)提控其中30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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