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甲手机店纵火案 警方:动机疑是嫌犯求爱遭拒
(冷甲16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向有夫之妇求爱被拒后,心有不甘,经常醉酒到“女神”工作的手机店闹事,昨日也是醉酒情况下,扬言对她不利及要放火烧掉手机店,并趁女事主外出报警时,在手机店泼燃油点火,非但令手机店付之一炬,自己也遭烈火灼伤脸及手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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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人目睹嫌犯泼燃油然后烧毁商店, 警方接获投报后,也迅速在现场将嫌犯擒捕。
下霹雳警区主任阿末安南助理总监指出,这起事件于昨日下午3时许,在冷甲金宝路一间手机店发生。
他今日发文告说,事主是一名46岁的本地妇女,昨日下午3时19分到冷甲警察局报案,指在下午2时30分时,在上述手机店遭到一名54岁发狂的本地男子,用污言秽语问候及伤害。
“该名男子还威胁女事主的安危,扬言要放火烧女主及工作的手机店,吓得女事主立即前来投报。”
阿末安南说,正当女事主在报案时,就传来嫌犯放火烧毁,属于女事主弟弟的手机店,消拯局也派员到场灌救,估计损失达10万令吉。
他表示,据现场目击者称,他们看到嫌疑人正在倒汽油然后烧毁了商店。 警方在现场迅速逮捕了嫌犯。
另一方面,霹雳州消拯局助理局长莫哈末督依山发文告指出,有关手机店为双层店铺,烧毁了90%,没有人命伤亡;安顺消拯局在下午3时26分接获投报后,便火速赶往现场灭火,傍晚6时17分收队。
此外,美罗消拯局、冷甲义务消防队、安顺志愿消防队和十二碑志愿消防队,亦派员前往灾场灌救,其中安顺志愿消防队动用云梯灭火,协助控制火势。
阿末安南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 条文(蓄意纵火)及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这起火灾事件。
他说,这起案件的动机,相信是与求爱不遂有关!
“嫌犯数个月来,不时趁喝醉酒,就到有关手机店试图引诱女事主,不过,皆遭到婉拒,因为女事主已婚,并育有3名孩子。”
他补充,在逮捕过程中,嫌犯不慎灼伤脸、手及脚。嫌犯当时的状况是酩酊大醉。嫌犯已送往安顺医院跟进。
他指出,警方已将嫌犯延扣5天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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