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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挡路引打斗 2男误杀入狱5年

    (本报黄敬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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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保9日讯)宝马轿车挡路引发双方人马发生争执及打斗,导致一名华裔男子遭刺伤送院不治;案中2名被告今天在怡保高庭承认交替控状下的误杀罪名,被法官判监禁5年,刑期从逮捕日算起。

    2名被告分别是44岁的莫哈末依曼,及27岁的苏里亚昔卡南,他们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最后交替控状改以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提控;2名被告的家人今天也出席聆听判决。

    被告莫哈末依曼及苏里亚昔卡南面判後,由庭警押离法庭。
    被告莫哈末依曼及苏里亚昔卡南面判後,由庭警押离法庭。

    交代控状指2名被告,在2020年3月7日晚上11时30分,至3月8日清晨12时20分左右,在曼绒市中心一间卡拉OK前,共同意图致死当年50岁的林华才(译音),触犯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4条文同读。

    根据案情,首被告在2020年3月7日,晚上约11时30分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停放在卡拉OK前,告知次被告其车坏了及要求看管其轿车。首被告尔后进入对面餐厅。次被告则坐在距离轿车不远处的食店。

    由於宝马轿车停放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挡住公众的去路。 案中死者林华才(译音)发现该挡路的轿车后,与友人共乘一辆休旅车到现场,试图打破宝马车窗,以移走宝马。

    次被告见状后便告知首被告,首被告抵达现场后,与林华才及其友人发生争执和打斗,首被告与次被告用一把小刀刺伤死者其中一名友人的脖子,次被告也用刀致伤林华才,死者致命伤是左前臂有切口伤口。

    死伤者在友人协助下送往斯里曼绒医院接受治疗,林华才在3月9日中午约12时43分不治;警方随后逮捕2名被告助查。

    怡保高庭法官布宾达星聆听控辩双方论述及求情後,基於2名被告俯首认罪,判处2人从被捕日算起,各监禁5年。

    此案主控是卡兹林及纳斯鲁副检察司;至於首被告及次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查南星及敦莫哈末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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