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4000释放偷情男子 前伊庭法官与警员不认罪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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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贿4000释放偷情男子 前伊庭法官与警员不认罪

    (怡保25日讯)伊斯兰法庭前法官与警员被控收取4000令吉贿金,以释放涉及偷情案的男子时皆不认罪,案订6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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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被告,即伊斯兰法庭前法官布哈鲁丁(43岁),及伍长慕哈末韩里阿育(34岁),今日一同在怡保地庭面控。

    其中,慕哈末韩里阿育被控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5时30分在江沙路他昔慕迪拉花园一间餐馆,献议布哈鲁丁接受1名男子的4000令吉的贿金,以便在审理一宗偷情案时,释放该名抵触1992年霹雳州刑事法第54(1)(2)条文的男子。

    慕哈末韩里阿育因此触犯了2009年反贪会第28(1)(c)条文,并在第16(a)(B)条文同读,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布哈鲁丁,则被控于在2019年9月10日晚上11时30分,在迪沙珠宝一间餐馆,接受涉及偷情案的男子4000令吉贿款,以便在处理偷情案时释放该男子。

    布哈鲁丁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第16(a)(B)条文,并可在24(1)条文下被定罪。

    2人对控状皆不认罪,并且也基于是家中经济支柱为由,要求法官阿末卡马查马鲁丁可减低保释金,最终阿末卡马查马鲁丁批准两人各别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

    伊斯兰法庭前法官与警员,涉收取4000令吉贿金,周四面控皆不认罪。(自马新社)
    伊斯兰法庭前法官与警员,涉收取4000令吉贿金,周四面控皆不认罪。(自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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