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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想用消防栓前 需向消拯局局长及供水机构申请
(怡保1日讯)大马消防及拯救局(发展)副总监拿督诺希山指出,任何人如想使用消防栓另作它用,不仅需要获得当地消拯局局长的书面批准,还需在获得消拯局批准后,向供水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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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午出席霹雳州消拯局局长阿兹米职权移交仪式后,被媒体询及有关吉兰丹伊党兰斗班让国会议员拿督西蒂再拉,仍坚持本身获得同意使用消防栓一事时,如是回答。
他说,正如大马消拯局日前的文告,消拯局并没发出任何书面批准,同时也是在调查之后证实对方违规,才开出100令吉得罚单给予涉事的承包商。
“其实我们也并不晓得该名议员究竟向谁申请批准?不排除是她是向低阶官员申请,但可以确定的是,有关申请并没取得局长级别的同意。”
他坦言,其实我国消防栓的水供并没分为家用水及消拯局用水,供水机构是基于紧急用途,才允许免费用水。
另一方面,在诺希山见证下,阿兹米把职权移交给明日走马上任的新局长莎雅妮,后者曾在2019年前出任霹雳州消拯局副局长,同年升任为吉打州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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