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被控且不能骚扰证人 老夫妇终可安心了!
(本报黄敬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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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7日讯)“一个月进贼3次,老夫妇睡不安”案;2名男子今天被控结伙持械抢劫罪名时不认罪,每人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不得骚扰证人及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签到2次。
被告哈里占德兰(41岁)及罗任斯(39岁),今天在怡保法庭聆听通审员以淡米尔文读出控状后,在法庭艾鲁前否则有罪。
哈里占德兰及罗任斯被控在2023年5月24日清晨3时,在打昔丽雅花园结伙持刀抢劫老妇陈妙珍,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持械抢劫),并可在第397条文下同读;此条文下的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20年及罚款。
此案主控莫哈末纳兹林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不准2名被告保外候审,因2名被告在一个月内,结伙持械抢劫案中的受害者3次。
法庭艾鲁过后批准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不得骚扰证人及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签到2次,案定7月7日过堂。
此外,另一名33岁的男子沙斯峇星今天在法庭,被控藏有相信是抢劫得来的陈妙珍手机时不认罪,沙斯峇星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法官阿兹扎前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每月需前往邻近警局报到2次,案定7月7日过堂。
沙斯峇星被控在6月4日下午3时45分,在巴占一间组屋藏有赃物,相信结伙持械抢劫得来的陈妙珍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412条文(不诚实接受赃物),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
■新闻背景
来自霹雳怡保巴占丽亚花园的陈妙珍(72岁)及丈夫涂君兴(79岁),于5月27日在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及委员张接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申述住家在5月2日丶11日及24日清晨时分,3次遭贼徒闯入劫财。
其中,5月24日匪徒第3次前来时,更直接大力踢开房门,冲进房制服他们后,以利刀威胁他们交出财物,行径嚣张。
贼徒一连3次上门,不仅让事主损失约2万7000令吉的财物,还要一直担惊受怕,而老妇也曾被恶匪推倒在地上。两人的孩子忧心父母的安全,更在事后雇请巴占志愿治安队队员守在家门前,也召来工人在家里安装铁花及铁门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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