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我打爆你的头◢ 火爆男被判入狱7天!
(打巴9日讯)火爆男司机被判入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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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不满一名女子试图超车,竟然在逼停女子后,下车朝她臭骂和恐吓,还用手掌推女子脑门的被告莫哈末再因(29岁),今日被押往打巴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他在庭上承认打人及恐吓罪名,最终各罪名被判入狱7天,但同期执行。
为雪州一工厂主任的被告,今日在庭上面对2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在今年的6月5日下午5时33分,在金马仑往打巴路段的第22公里处以“小心我等下会打烂你的脸”(pecah muka kau sat lagi)对女受害者阿米拉进行恐吓,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刑事恐吓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则指,被告在当天同一时间,蓄意致伤同一名女子,这也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闻控状后俯首认罪,并以本身收入不高(4000令吉)、妻子怀孕8个月,也育有1名4岁孩子为由,要求地庭推事西蒂哈润轻判。
此案主控官吉塔副检察司认为,法庭应以此案作为被告及对社会的警戒,要求西蒂哈润作出适当的判决。
推事西蒂哈润随后裁定,被告被判每项罪名均被判处7天监禁,从定罪之日起同时执行,同时她也强调,每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会为自己、家庭和社会产生影响,促请民众行动之前三思而行。
(取自马新社)
■新闻背景
事关早前面子书传出一则59秒视频中,指该名火爆男司机于日前在金马仑往打巴路段,疑不满一名女子试图超车,竟然在逼停女子后,下车朝她一顿臭骂和恐吓,还用手掌推她的脑门,态度嚣张。
女子随后向警方报案。打巴警方过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23/506/509条文调查此案,并于6月7日,获得打巴法庭批准扣查29岁的火爆男3天至6月9日。
火爆男是在6月6日下午得知不利于他的视频被上载至面子书后,也到双溪毛糯绍嘉纳乌达玛警署报案,并指有关视频只是案发经过的一部分而已。
他强调当时他驾驶的奔舒娜轿车,突遭迈薇轿车在反方向超车,迈薇因超车不遂,便直逼近其奔舒娜,以致他需在陡峭的道路紧急煞车。而流传的视频只显示他下车,痛骂迈薇巫裔女司机及推女司机头部,唯有关帖文引发许多网民负面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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