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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SSM虚报假资料 夫妻不认罪 12月审
(怡保13日讯)因涉及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虚报资料,一对夫妻在怡保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案件订于来临12月4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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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公司委员会今日发文透露,被控2人为卡马鲁扎曼及法扎娜,二人是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也是夫妻关系。
根据控状,2人被控于2014年6月27日,透过授权公司秘书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了一份表格(表格49),指该公司其中1名董事,即诺莎希拉已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任命法扎娜为公司董事。
文告指出,2人抵触1965年公司法令364(2) 条文(作出或授权作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信息或报告)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文告透露,2名被告在庭上透过律师拿督阿德南塞曼代表,对上述指控均不认罪,最终法官阿兹扎允以他们以总数2万令吉的保释金、1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为条件,获准保释外出。
文告补充,由于被告卡马鲁扎曼早前也面对另2项相同的控状,因而检控官法里查也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把所有相关案件都移来怡保法庭一同审理,同样也获得法官阿兹扎允许,并把案件订于来临12月4日至5日开审,限定双方需在8月25日前,把所有的文件及资料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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