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庭无权处理脱教 男子脱教申请被驳回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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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法庭无权处理脱教 男子脱教申请被驳回

    (太平20日讯)一名29岁男子今日入禀太平高庭提交脱离伊斯兰申请,惟因高等法庭无权处理伊斯兰法庭的权限范围内的案件,脱教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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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报导,该名男子是在2002年的8月15日,在父母的带领下,连同其他兄弟姐妹们,在太平宗教局办事处皈依伊斯兰。

    该名男子庭上声称,他在皈依时才年仅8岁,其实并没背诵信仰宣言(Kalimah Shahadah),同时其家人在皈依伊斯兰后,也没有信奉伊斯兰。

    太平高庭驳回1名男子的脱教申请。 (自社媒)
    太平高庭驳回1名男子的脱教申请。 (自社媒)

    他说,他父母皆对早前皈依该伊斯兰的决定感到后悔,而他自己则一生都在信奉兴度教。

    该男子将霹州政府、霹州伊斯兰局和马来习俗理事会列为被告,向太平高等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宣布他并不是穆斯林及早前2002年他皈依伊斯兰一事无效。

    但高庭法官诺鲁文娜以该男子正寻求放弃伊斯兰信仰,此事属于伊斯兰法庭的管辖范围,高庭没有审理此事权限,允许被告销该这一诉讼。

    她说,该男子应该向伊斯兰法庭提出申请,包括首先要确定早前的皈依是否有效。

    此外,太平高庭也发现,该名男子和他的兄弟姐妹此前曾向伊斯兰教法庭提出放弃申请,但随后却撤回申请。

    诺鲁文娜还说,法庭不能推测,如果该男子没撤回伊斯兰法庭的申请,该男子可能会被命令去接受“信仰康复”(istitabah),就像早前雪州一名37岁女子般。

    根据早前报道,该名来自雪兰莪的妇女在2020年7月27日,在伊斯兰高庭寻求脱教申请时被驳回,随后被指示接受“信仰康复”、悔改及伊斯兰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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