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中学兄弟 承包商被控危驾
(和丰9日讯)日前在和丰沙叻北路口发生的中学兄弟遭货卡撞后逃车祸,涉案华裔承包商今早面对两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提控,但他否认有罪,获允准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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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和丰的被告李建平(52岁),今早由警员押往和丰推事庭提控。他身穿黑色连衣帽遮完脸庞,全程低头闪避摄影镜头,不让容貌曝光;被告亲友也到法庭聆听审讯。
被指控以对公众构成危险的方式驾驶货卡,导致17岁的阿末佐哈死亡。被告也被控在同样罪名下,造成13岁的阿末马励哈死亡。
这两项罪行皆于本月5日上午7时至7时15分之间,在江沙通往怡保路第38公里路段发生,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可判处监禁不少过5年或最高10年,及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或最高5万令吉。同时,驾照从判刑日算起吊销至少5年。
被告聆听通译员读完2项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主控官薇蒂耶丝华丽表示,此案物证须送往电脑验车中心及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检验,同时控方也正等待死者解剖及大马化学局相关的化验报告。
她要求每一条控状缴付1万令吉保释金,担保人必须是被告亲人。被告每两週得到附近警局报到,驾照暂时冻结及护照交由法庭暂时保管。也禁止被告在期间骚扰案件证人。
被告律师摩根向法庭求情说,被告已婚并育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恳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推事努鲁阿菲法聆听控辩双方的陈情后,谕令被告须缴付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才获保释;此案择定于6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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