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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破车盗财 Dinesh党3男女被控

    (本报郭慧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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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绒16日讯)专门偷取车内财物的Dinesh党首脑及2同党,今天在曼绒推事庭被控非法入侵建筑物、偷窃、蓄意破坏、非法接收或私藏贼赃罪状,首脑面对11项控状皆俯首认罪,被罚款2万2500令吉。

    3名被告戴尼斯(24岁,首脑)、维奴色然(39岁)及苏芭达拉(36岁)。曼绒推事庭内外今日皆未见3名被告的家属。

    戴尼斯(左,紫衣者)和维奴色然(右2,橙衣者)週三被带往斯里曼绒推事庭,面控多项罪状。
    戴尼斯(左,紫衣者)和维奴色然(右2,橙衣者)週三被带往斯里曼绒推事庭,面控多项罪状。

    戴尼斯面对11项控状,指他于2024年至8月24日至9月27日期间,在实兆远的礼茂花园(Taman Limau)、拉惹慕达慕沙花园(Taman Raja Muda Musa)、拉惹慕达慕沙第2花园(Taman Raja Muda Musa 2)、亲善花园3(Taman Muhibah 3)、彩虹花园(Taman Pelangi)、美华阿曼花园(Taman Mewah Aman)、拉沙沙央花园(Taman Rasa Sayang)、德鲁斯玛珠花园(Taman Terus Maju)及斯迪亚再也园(Taman Setia Jara),被发现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

    审判结束后,女警押送苏芭达拉(左)前往囚车。
    审判结束后,女警押送苏芭达拉(左)前往囚车。

    维奴色然和苏芭达拉,则被控于8月26日下午约6时30分,在德鲁斯玛珠花园1间民宅内,被发现丢弃及销毁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协助隐藏赃物、协助销赃),一旦被判有罪,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但维奴色然不认罪,推事允许他们各以2500令吉保释,并定11月18日过堂。

    苏芭达拉也被控于9月4日清晨6时,在学识花园(Taman Ilmu)被发现非法接收赃物一部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非法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及罚款;她认罪,被判监禁8个月。

    负责审判案件的是推事是法库鲁,主控官则是诺吉汉,3人被告的共同义务律师是诺莎吉拉。

    本报于10月11日刊登有关专门偷取车内财物的Dinesh党被警方瓦解的新闻。

    ■新闻背景
    该由2男1女组成专门偷取车内财物的Dinesh党,是从今年9月开始在曼绒一带横行,至少干下15宗案件后,最终被警方瓦解。

    霹雳总警长拿督阿兹兹指警方于9月27日早上接获1名事主投报,指泊在屋外的宝腾奔舒娜轿车玻璃被砸,车内贵重物品皆被偷,总损失约1万1000令吉。

    警方调查后发现案发时,一名男子爆窃事主泊在屋外的轿车,逗留3分钟后离开;警方随即于当天下午在曼绒一带,逮捕该3名男女嫌犯,同时也起获疑是赃物的物品,3名嫌犯皆拥有多项刑事案及毒品案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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