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综合发展项目如何划分?”
马华霹雳州宣传局主任锺镇鸿,就财政部公布扩大征收销售及服务税(SST)至建筑工程服务领域,尤其针对基础设施、商业及工业建筑项目的承包商,只要年销售额达到150万令吉,即须征收6%服务税一事发文告进一步质问,若发展项目属于“综合发展”(Mixed Development),即包含住宅、商业单位甚至公共设施,政府将如何厘清哪些部分征税、哪些部分豁免?

“例如同一栋大楼下层是商铺、上层是住宅单位,或者一个发展计划里有排屋、商店、食堂、学校等,承包合约通常是打包处理的,政府要承包商如何分开计税?这将导致极高的行政与会计成本,甚至引发‘税务灰区’滥权问题。”

锺镇鸿强调,尽管住宅建筑暂时获得豁免,但政府对商业项目征税势必引发连锁性转嫁效应,包括;1)开发商将6%成本转嫁至租户或买家、
2)商场/办公楼租户提高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3)终端消费者最终仍需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