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力13日讯)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生巴士翻覆夺命车祸一案,肇祸巴士司机今天被控16项危险驾驶罪名不认罪,被告允以1万9000令吉、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吊销其所有级别驾照至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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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也需每月首个星期到警局报到,案定7月14日过堂。
肇祸巴士司机莫哈末阿米鲁(39岁),于今午3时12分抵达霹雳州宜力法庭,他下车后与警察交谈后,便低头步入法庭,神情平静。
戴上口罩、身穿蓝色体恤及蓝色牛仔裤的莫哈末阿米鲁,左手仍在包扎中,惟其右手被上手铐,由警员押送。
首15项控状指被告在6月9日凌晨1时15分,在东西大道宜力往日里53公里,危险驾驶巴士导致15名民众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判刑。
根据第41(1)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5至10年、罚款2万令吉至5万令吉、丧失持有或申请驾照资格,期限自定罪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16项控状指被告在6月9日凌晨1时15分,在东西大道宜力往日里53公里,以危险方式驾驶,危及公众安全,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判刑。
根据第42(1)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丧失持有或申请驾照资格,期限自定罪之日起不少于5年。
此案主控主控官分别是慕哈末扎基、纳斯鲁及莫哥纳拉斯,他在庭上向法官申请,要求被告每项控状以1万5000令吉保释,并提出附加条件,包括即时吊销被告的所有级别驾驶执照至案件审结,以及每月需前往警局报到一次。
莫哈末阿米鲁并没有聘请律师,他在求情时,指每月薪资是1500令吉至1800令吉,需负担妻子及3名孩子的生活费。
推事莫哈末费道斯聆听双方诉求后,才宣读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