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5男谋杀1华男 案展3月22日裁决
(怡保16日讯)5名男子被控于2018年谋杀1名华裔男子原订今天下判,惟辩方律师以致函给总检察署要求修改控状为由,要求展延迟获得高庭批准,案展3月22日裁决。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5名被告分别是再也甘尼斯(25岁)、卡迪克斯南(24岁)、亚祖(26岁)、沙迪斯(29岁)和西华巴兰(24岁),今早从太平监狱被警方押往怡保高庭。
依据控状,5名被告控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7时,至5月18日上午7时,在督亚冷贞德隆新村河畔,共同蓄意杀害1名当年55岁华裔男子张天强(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死刑
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贞兰星,在庭上向高庭司法专员苏添祖(译音)要求展延判决,因他将重新审视口供,以致函总检查署要求修改控状。
高庭司法专员在主控官莫哈末赛夫副检察司没有反对下,批准辩方的要求,并将此案定于3月22日作出裁决。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