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法令修订案换汤不换药 黄天荣呼吁政府另立新法
(怡保19日讯)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认为,废除大专法令刻不容缓,因为仅修改大专法令无法恢复学生自治、校园自主和大学的学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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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表文告说,日前通过的大专法令修订案,虽有助于学生恢复财政自主权,却无法恢复校园自主性和学生自治权。
他呼吁团结政府立即重启废除大专法令委员会,推动完全废除大专法令,并以新的高等教育法令取而代之。
他举例,大专法令修订案的16B条文,只是将纪律处分的权力从校长改为由董事局成立的学生纪律委员会,而此学生纪律委员会依然以副校长为主席,及由董事局委任的两名大学职员组成。
“上述条文的修订可说是换汤不换药,因为校方将继续扮演调查官、检控官和法官的三重角色,如此程序上的不公有违学生被公平审判的基本权利。”
“政府应参考律师公会的纪律委员会的做法;委任一名独立人士进入纪律委员会,也应允许学生代表理事会的代表加入学生纪律委员会当中,确保学生纪律委员会所做的决定能够服众。权力也能从校方手中下放到学生手中,落实学生自治精神。”
“如今本地大学的校长职缺仍将由部长委任,而政治委任的校长,拥有对校内院长和学术评议会成员的委任拥有庞大权力,无论教职员或学生都须遵守当权者的旨意,否则就会动辄得咎,无法自由地表达思想和进行学术。”
他强调,只有废除大专法令,另设不具政治干涉的新法,才能保障学术自由。
他呼吁高教部在修订或废除大专法令时,必须将学运组织的诉求纳入考量,才能构成法令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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