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贿赂移民局官员 扁担饭餐馆东主罚3万
(怡保11日讯)一名扁担饭餐馆东主今日被控以1万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作为不对付其没合法准证及逾期逗留员工报酬时俯首认罪, 被判罚款3万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雷扎乌沙贾汉阿里(37岁,孟加拉籍),育有5名孩子。
根据交替控状,被告在9月12日下午3时30分,在霹雳州内政部大厦的移民局移交1万令吉贿金给一名移民局官员,作为不对付其13名非法居留和逾期逗留工人的报酬,触犯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试图行贿),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员工人是触犯1959/1963年移民法第6(1)(c)和第15(1)(c)条文,以及1963年移民条规第39(b)条文,与非法居留和逾期停留有关。
此案主控是来自大马反贪委员会的沙鲁阿祖安副检察司,而被告没聘请代表律师。
地庭法官拿督依布拉欣奥斯马在被告认罪后,判被告罚款3万令吉,也没收1万令吉贿赂金,及归给大马政府。
他还说,如果被告未能支付罚款,需服刑3个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