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有视频】没做好安全措施致死1督工 采矿公司罚4万
(本报黄敬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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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3日讯)采矿公司工地没做好安全措施,疏忽导致1名督工死亡,公司代表庭上俯首认罪,被罚4万令吉。
该公司被控没做好其位于彭加兰乌鲁的采矿工地安全措施,导致该公司一名督工今年3月8日的上午9时44分在该工地工作时意外死亡。
控状指出,该名督工当时正骑着摩哆在工地巡查工地,却不料被一辆同样隶属该公司的运输罗厘撞及,当场惨死。
大马职业安全及卫生局调查显示,死者当时不只身穿黑衣、其使用的摩哆后轮也磨损过度,而意外发生的现场路段也并未设下路墩或限制罗厘时速,以避免罗厘超速驾驶;另外,肇事罗里的车镜上还贴满了不少阻碍视线的贴纸。
鉴此,该公司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15(1)条文,即没确保工作场所与系统安全且卫生,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该公司今日由其安全主管莫哈默哈菲兹代表出庭,认罪后向法官诺拉斯玛求情时指出,自意外发生后这半年内,该公司已致力改善该工地的各种安全设施,除了提供督工们荧光衣,也限定了罗厘的行驶速度。
“此外,公司罗里也安装了全球定位系统(GPS),让公司随时能监督该罗厘的行驶状态。”
最终,法官诺拉斯玛裁决,罚款该公司4万令吉,若无法偿还,雇主则需以9个月的牢刑替代,而该名安全主管则在其雇主缴交罚款后离开法庭,面对庭外摄影记者的镜头,也没回避,更一度停下让摄影记者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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