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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业 女会计助理挪用逾3万公款
(怡保17日讯)一名女会计助理在5个月内多次挪用公司款项,涉及金额达3万8000令吉,今日被控143项失信罪,被告否认有罪,案定9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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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努鲁胡思娜阿蒂卡(32岁),她被控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曼绒所任职的公司多次挪用公款,款额介于10令吉至3592令吉,牴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4年,及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努法哈娜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达马纳登,则指被告只能够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
达马纳登求情时说,被告已婚,育有3名分孩子,丈夫目前无业,家中还有母亲待照顾,每月只靠2000令吉收入维持生计。
怡保地庭法官阿兹曼聆听控辩双方的建议后,决定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同时要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每月需到斯里曼绒警局签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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