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旧大马卡换新卡 1年后被追18万电费
(怡保27日讯)华裔理髮师在更换新大马卡后,疑被人盗用其旧大马卡,在巴生一带租下2间店铺单位,再以向国能申请电源户头,如今被告上法庭及追讨约18万令吉电费,令她深感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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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曾彩冰摄)
来自怡保的女事主叶丽珠(60岁),今日在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副主任黎旺文及委员陈枫溦陪同下,在记者会上道出事件经过。
叶丽珠说,她于2019年1月17日在登记局更换新的大马卡,而旧的大马卡已被登记局回收。
她说,她于2020年2月至2021年11月间,共接获4封国能发出的律师信,向她追讨约18万令吉的电费。
“起初我以为是诈骗信件,没加以理会;后来在2021年11月收到庭令,要我针对拖欠电费案,在2月8日到巴生推事庭出庭。”
她说,随后她委託律师处理此案,得知仅是首宗案件就需花费1万5000令吉,这令她担心案件拖延或败诉等,会造成财务压力。
“我昨天向刘国南求助,除了前往报案,也有到拿乞路的国能总部了解情况。”
刘国南指出,根据女事主在向国能索取到2个单位的租约,发现有人以其旧大马卡副本,呈交给国能申请开设电源户头;而2份租约里的名字和大马卡是她本人的,但签名则不是她的。
“女事主于2019年1月17日在登记局更换新的大马卡,而上述2份租约,都在这日期之后签署,也盗用了其旧大马卡去向国能申请电源,开设了2个户头。”
■刘国南:提供大马卡副本务必要“划线”及 “注明用途 ”
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指出,如今很多单位机构作各种申请都要大马卡副本,所以提醒市民,在提供大马卡副本时,务必要“划线”及 “注明用途 ”,此举或多或少可避免不法分子盗用个资。
他说,他亲自到国能再三确认,申请开设电源户头,可不必本人亲身到现场,只要附上大马卡副本及授权书即可。
“这申请程序有需要检讨,因为不需要大马卡正本,及当事人到现场作指纹验证,太容易让不法之徒蒙溷过关。”
注:文下多一报案的照片
■2份租约的业主皆不同人
刘国南说, 根据女事主所获租约资料,2份租约的业主皆不同人,他尝试联络租约上的联络号码,于週四(27日)下午接获其中一个单位业主电话回復,提供了产业代理的联络号码,该代理就是在2份租约上相同的见证人。
“该产业代理透露,是一名叶姓男士向他租借那2个店铺单位,并提供女事主资料,声称是其姐姐,但如今已没租了,也联络不上。庆幸该产业代理,有叶姓男士的大马卡及生意名片,传来后,我也向女事主也再三确认,她表示不认识该叶姓男士。”
刘国南说,他已于週三(27日)下午陪同女事主报警,如今再度陪同女事主向警方作出投报,并提供该叶姓男士的相关资料,盼警方开档调查,还女事主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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