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交通禁上路◢ 张哲敏促政府暂缓执行 应先谘询利益相关单位
(金宝28日讯)行动党克兰芝州议员张哲敏,促请政府暂缓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在公路行驶政策,因为在制定政策前,应先与利益相关单位,包括业者、使用者及民众展开公共谘询,以便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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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黄敬疄攝)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日前宣布,从4月26日起,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在公路行驶将被对付,违规者最高可罚款300令吉。这些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哆车(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车(e-scooter)、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
张哲敏今日联同来自金宝的电动脚车业者、使用者及学生等召开记者会,促请政府在制定政策前,必须先进行谘询工作。
”至于电动脚车,符合MS 2514大马标准的电动脚车获准在公路上行驶,当中包括时速低于25公里等,同时,电动脚车不能装置油门(throttle)、以及须有永久固定在车身上的脚踏车踏板。”
他指出,市面上使用的电动脚车,大部分都不符合上述标准,而时速低于25公里,在遇到红绿灯停下后,再要启步也是很慢的,这个标准也必须重新探讨。
“我们认为正确方法是立法管制,与其禁止设有油门的电动脚车,不如立法管制。如果觉得时速50公里很危险,那麽就建议可要求使用者考取驾照,或要求他们戴上头盔,这些都是进行的管制。”
他说,许多电动脚车使用者来自低收入群,没能力购买摩哆、没有驾照,已购入电动脚车的学生,又该如何是好?
“交通部在制定政策时不能闭门造车,应先谘询民众,尤其利益相关单位,而且重大的议题也应带到国会辩论,以便达到一个双赢方案。”
■何先生(27岁,学生)
一直以来代步工具都是电动脚车,会骑去买午餐或是购买日用品等。
电动脚车是充电,时速也不如摩哆,许多学生都是骑电动脚车上学,无需添油,只要充电就可走动;若禁上路、只允许在宿舍范围内骑动,会对学生带来影响。
购买摩哆是负担,而电动脚车不是摩哆,也不用考取驾照,罚款的话实在说不过去。
■薛女士(63岁,市民)
电动脚车对学生或是乐年龄人士都很方便,因为它容易控制、较轻,时速也不快。我虽有摩哆,但是电动脚车方便很多,而我的膝盖疼痛,不适合骑普通脚车。
其实,政府应该对那些进行危险行为者采取行动,禁止电动脚车对我们不会带来任何帮助。
■尼占(电动脚车店业者)
上週还购入了20辆电动脚车,政府突如其来的宣布,我或许就要自行承担亏损,因此,希望政府能撤回相关政策。
我是接到订单后,才向供应商订购,政府宣布后,也有顾客取消订单,我的顾客以学生或是家庭主妇为主,因为电动脚车方便他们外出,前往距离较近的地方购物。
■玛丽雅玛(43岁,家庭主妇)
我以电动脚车代步,也只是充作日常使用,在邻近地方使用,如送孩子上学或是购买日用品等。
没能力购买摩哆,如果不能使用电动脚车,只是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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