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还二度行贿 商人被判罚2万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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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电还二度行贿 商人被判罚2万



    (本报张翠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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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保20日讯)商人因两度贿赂国能公司职员,以便为不对他的偷电行为采取行动,今日面对两项控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两万令吉,如没能缴付,则以坐牢两个月取代。

    被告周三出庭面控时,全程遮脸躲避媒体镜头。
    被告周三出庭面控时,全程遮脸躲避媒体镜头。

    印裔被告山德拉瑟嘉(39岁),今天被控分别于2021年3月1日及2021年4月8日,分别在太平某酒店及咖啡厅,通过一名男子向国能职员山苏阿里芬,行贿3000令吉及3500令吉,以作为不对他在太平的商业单位进行偷电采取行动,触犯刑事法典第214条文(企图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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