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登记者享80%折扣 继承者只获批50% | 中国报 Perak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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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登记者享80%折扣 继承者只获批50%

    (曼绒28日讯)“我们都是低收入的新村村民,实在没有能力缴付数万令吉土地溢价(Land Premium),请州政府给我们80%的优惠折扣,让我们继续保留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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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格尼市华人新村村民陈恆文(70岁)告知,他父亲逝世后留下一积约503平方米的新村屋地给他和另2名兄弟,因该2名兄弟都一致同意让他成为唯一继承人,他也办理延长地契99年的更新(Renew)手续,但被告知须缴付高达6万5390令吉的土地溢价。

    “我仅是农民,日常收入也捉襟见肘,我真无法于短时间内缴付数万令吉。”

    陈恆文
    陈恆文

    他说,该片土地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若他无法缴付该高额的土地溢价,就会失去该土地,因此,他向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求助及上诉。

    “同时,我也应土地局指示,先缴付首期6539令吉(10%)首期,近期也接获来信指仅批准50%折扣,我仍须缴付3万2695令吉的土地溢价,但以我目前的收入,仍是无法缴付。”

    他今天与其他受影响的二条路新村村民曾美珠(60岁)及五条路新村村民苏梅香(72岁)等人,在倪可汉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恳求政府批准80%的土地溢价折扣。

    曾美珠(左)、陈恆文(左3)及苏梅香(右)要求政府批准80%的土地溢价折扣;左2为黄天荣、张传文(左4起)、倪可汉及彭宏忠(右2)。
    曾美珠(左)、陈恆文(左3)及苏梅香(右)要求政府批准80%的土地溢价折扣;左2为黄天荣、张传文(左4起)、倪可汉及彭宏忠(右2)。
    曾美珠
    曾美珠

    曾美珠告知,她是自丈夫于5年前逝世后,欲更新面积约519平方米的新村屋地99年期限不果,近日才接获来信指须缴付6万4875令吉的土地溢价,才得以更新该屋地的99年地契。

    “我没有能力缴付并已提出上诉,我也已缴付土地局要求的6487令吉50仙款项,希望政府能批准80%的土地溢价折扣。”

    倪可汉(左起)向苏梅香讲解上诉过程。
    倪可汉(左起)向苏梅香讲解上诉过程。

    政府应制度化批80%折扣给家属继承者

    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说,政府不应以1966年霹州土地规则(修订版2010)中第8(4)(b)条规,即“仅原登记持有人(former registered proprietor)享有该项80%的土地溢价折扣”,要求家属继承者缴付数万令吉的土地溢价。

    倪可汉认为1966年霹州土地规则(修订版2010)中第8(4)(b)条规内,仅‘原登记持有人’享有该项80%的土地溢价折扣,应修改为家属继承者也可享有优惠折扣。
    倪可汉认为1966年霹州土地规则(修订版2010)中第8(4)(b)条规内,仅‘原登记持有人’享有该项80%的土地溢价折扣,应修改为家属继承者也可享有优惠折扣。

    他说,土地溢价是以土地市价的50%计算,他认为大部分的新村村民生活并不富裕,而新村屋地也几乎都是代代相传,后代家属应自动享有该80%的折扣。

    “民联执政时期所设定的土地溢价架构内,最高的土地溢价不超过5000令吉,如今现任政府却要求霹州内134个华人新村村民,须缴付数万令吉的土地溢价,民众虽然可以去上诉要求80%的折扣,但这费时也费力!”

    他也披露,霹州行政议会有权修改该土地规则,因此,他促请制度化批准80%的土地溢价折扣给家属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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